樂魚體育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
2024-08-07
中新網8月6日電 據“唐山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8月5日,唐山市紀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等部門組成工作組樂魚體育,對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原民警陳志偉通過網絡實名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陳志偉在辦理“06?10”燒烤店打人案件過程中,未按照辦案規定處警執法,且在醫院發現主犯陳繼志后,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放任陳繼志離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依法審理,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判決后其未提出上訴。 關于陳志偉反映辦案人員對其違規審訊、強定罪名、舉報未反饋